当事人:陈超
陈超:本院受理杨静利与陈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 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北京市朝阳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2014法庭开庭审理。
[北京]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21-08-12
陈超:本院受理杨静利与陈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 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北京市朝阳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2014法庭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