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邢海龙
本院于2021年8月6日立案受理申请人邢福华、冯淑珍宣告邢海龙失踪一案。申请人邢福华、冯淑珍称,申请人邢福华、冯淑珍系被申请人邢海龙的父母,被申请人邢海龙于2013年下落不明至今。下落不明人邢海龙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其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下落不明人邢海龙将被宣告失踪。凡知悉下落不明人邢海龙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将知悉的下落不明人邢海龙情况,向本院报告。
[黑龙江]明水县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21-08-18
本院于2021年8月6日立案受理申请人邢福华、冯淑珍宣告邢海龙失踪一案。申请人邢福华、冯淑珍称,申请人邢福华、冯淑珍系被申请人邢海龙的父母,被申请人邢海龙于2013年下落不明至今。下落不明人邢海龙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其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下落不明人邢海龙将被宣告失踪。凡知悉下落不明人邢海龙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将知悉的下落不明人邢海龙情况,向本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