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滕仕凤
本院于2021年8月16日立案受理(2021)皖0503民特774号申请人孙东森申请宣告滕仕凤死亡一案。申请人孙东森称,其与滕仕凤系母子关系,滕仕凤于2013年10月10日上午在繁昌县荻港镇走失,至今未归。下落不明人滕仕凤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其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下落不明人滕仕凤将被宣告死亡。凡知悉下落不明人滕仕凤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将知悉的下落不明人滕仕凤情况,向本院报告。
[安徽]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21-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