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刁维建、杨晓露
刁维建、杨晓露:本院受理原告卢汉鹏与被告刁维建、杨晓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1)粤0402民初1226号,现因用其它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刁维建、杨晓露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1年11月22日下午14时30分在珠海市香洲区翠民路29号307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广东]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21-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