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李艳军、陈文胜
李艳军,陈文胜:我院受理(2021)京0491民初36087号原告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与被告李艳军、陈文胜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相关诉讼材料。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登录本院电子诉讼平台(网址:www.bjinternetcourt.gov.cn)或来本院应诉,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并定于2022年1月24日上午9时10分在本院网络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北京]北京互联网法院刊登日期:2021-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