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王玉江
本院于2021年10月25日立案受理申请人汪春武申请宣告公民死亡一案,申请人称王玉江(身份证号码:132423195505106514),男,1955年5月10日生,汉族,河北省保定市人,原住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西园生活区十四号楼三单元502室,王玉江有老年痴呆症,于2015年10月30日下午15时至17时许在墟沟人民商场2楼附近走丢,至今下落不明,下落不明人王玉江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其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下落不明人王玉江将被宣告死亡。凡知悉下落不明人王玉江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将知悉的下落不明人王玉江情况,向本院报告。
[江苏]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21-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