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尤志炳
本院于2021年10月18日立案受理申请人尤建平申请宣告公民死亡一案,申请人尤建平称其父亲尤志炳于2010年9月24日走失,家人多方寻找,求助110、登报、电台广播寻找、电视寻人启事、至今未归,已有11年之久,下落不明。下落不明人尤志炳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其联系方式。逾期不报的,下落不明人尤志炳将被宣告死亡。凡知悉下落不明人尤志炳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将知悉的下落不明人尤志炳情况,向本院报告。
[江苏]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21-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