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卢永康
佛山市晨晓铝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惠州市镱和智能设备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粤1302民初22079号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惠州市惠城区水口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广东]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21-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