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刘丽华
刘丽华:本院受理原告郑州西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407室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21-12-24
刘丽华:本院受理原告郑州西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407室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