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北京尚睿通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尚睿通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我院受理的(2021)京0491民初40768号,原告刘宏亮与被告北京尚睿通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与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下午15时30分在本院第十七法庭线上公开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北京]北京互联网法院刊登日期:2021-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