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北京泰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北京泰跃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在执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与中机电集团有限公司、中泰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北京泰跃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依据申请执行人申请,经北京市高级法院电脑随机确定,委托北京建亚恒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你公司名下的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厢白旗住宅小区褐石园7号楼全部房产及9号楼部分房产评估完毕。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评估报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评估报告,逾期则视为送达,本院即依法开展后续司法拍卖工作。 二○一八 年 十一 月 二十九 日
[北京]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18-12-05
刊登版面:七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