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金英顺
金英顺:本院受理原告朱向阳诉你及长春建工新吉润建设有限公司、长春市富源晟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将(2016)吉0193民初943号民事判决书向被告金英顺公告送达。现原告朱向阳、被告长春市富源晟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服判决,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登报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上诉状副本,逾期即视为送达。
[吉林]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17-06-05
刊登版面:一、四版中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