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张帮霞
本院于2021年5月28日立案受理申请人李艳珍申请宣告失踪一案,申请人李艳珍称:下落不明人张帮霞1991年5月4日离家出走后,一直无法联系。下落不明已满2年,下落不明人张帮霞(男,身份证号码:22323195801111311)应当在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下落不明人张帮霞将被宣告失踪。凡知悉下落不明人张帮霞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将知悉的下落不明人张帮霞情况,向本院报告。
[湖北]赤壁市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21-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