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抚顺亿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李德胜
抚顺亿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李德胜:本院受理原告郑桂芬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辽宁]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21-07-22
抚顺亿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李德胜:本院受理原告郑桂芬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