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刘鹏
(刘鹏):本院受理原告大连华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刘鹏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40分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21-07-27
(刘鹏):本院受理原告大连华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刘鹏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40分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