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昆明鄢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昆明鄢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徐文波诉你公司房屋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公司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21)云0114民初3795号案件的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法官公正廉洁办案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下一周星期一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云南]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21-0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