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刘强,赖金灼
赖金灼、刘强: 本院受理的(2021)渝0105民初15341号原告重庆今荣(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赖金灼、刘强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等诉讼文书。 限你方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院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不答辩视为放弃答辩权利。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2021年11月16日上午9点30分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审理。
[重庆]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21-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