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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受理原告杨宏宇诉你服务合同纠纷一案

来源:人民法院报刊登公告部  |  时间:2021-08-11 13:46  |  点击: 次  |  我要收藏
当事人: 新视界(沈阳)传媒有限公司 新视界(沈阳)传媒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杨宏宇诉你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0112民初6075号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
当事人:新视界(沈阳)传媒有限公司

新视界(沈阳)传媒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杨宏宇诉你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0112民初6075号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浑南区人民法院桃仙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21-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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