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盛有博
盛有博: 本院受理原告天津鑫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诉被告盛有博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诉讼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精武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天津]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21-08-26
盛有博: 本院受理原告天津鑫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诉被告盛有博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诉讼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精武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