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曾丽梅
曾丽梅: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与曾丽梅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调解建议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1年12月6日14时50分在本院320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辽宁]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21-08-31
曾丽梅: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与曾丽梅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调解建议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1年12月6日14时50分在本院320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