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王晓勇
苏建华:本院受理(2021)甘7101民初703号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营业部与被告苏建华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开庭审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甘肃]兰州铁路运输法院刊登日期:2021-09-09
苏建华:本院受理(2021)甘7101民初703号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营业部与被告苏建华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开庭审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