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孙作勤
本院于2021年8月11日立案受理申请人孙国强申请宣告自然人死亡一案。申请人孙国强称,2006年,刘桥一矿报警被申请人孙作勤走失。经公安机关多方走访调查,均无法确认其踪迹,至今下落不明满15年。申请人孙国强与被申请人孙作勤系父子关系。下落不明人孙作勤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其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下落不明人孙作勤将被宣告死亡。凡知道下落不明人孙作勤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将知悉的下落不明人孙作勤情况,向本院报告。
[安徽]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21-0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