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沈阳爱琴海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沈阳爱琴海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惠丽诉被告沈阳原动力羽毛球俱乐部、沈阳爱琴海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00假日顺延)在本院406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辽宁]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21-10-26
沈阳爱琴海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惠丽诉被告沈阳原动力羽毛球俱乐部、沈阳爱琴海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00假日顺延)在本院406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