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王新文
本院于2021年10月9日立案受理申请人范改针申请宣告王新文死亡一案,申请人范改针称,王新文,男,汉族,1967年5月24日生,河南省新郑市孟庄镇石槽王129号人,系申请人范改针之夫,2020年12月28日凌晨约1点,王新文随“琼昌渔20425”船出海作业期间落水失踪,至今下落不明。下落不明人王新文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其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下落不明人王新文将被宣告死亡。凡知悉下落不明人王新文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将知悉的下落不明人王新文情况,向本院报告。
[山东]青岛海事法院刊登日期:2021-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