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北京微媒天创科技有限公司、赵文安
北京微媒天创科技有限公司,赵文安:本院受理广州阿里巴巴文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等与赵文安等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2021)京0491民初22773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请你登录本院电子诉讼平台(网址:www.bjinternetcourt.gov.cn)或来本院应诉,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电子诉讼平台线上公开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北京]北京互联网法院刊登日期:2021-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