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凌增巍
本院于2021年10月12日立案受理申请人凌育彪申请宣告自然人失踪一案。申请人凌育彪称,下落不明人凌增巍于2008年9月22日离家出走,申请宣告凌增巍失踪。下落不明人凌增巍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其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下落不明人凌增巍将被宣告失踪。凡知悉下落不明人凌增巍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将知悉的下落不明人凌增巍情况,向本院报告。联系人:唐旭霞 联系电话:0871-64884204 联系地址:昆明市盘龙区白云路554号 邮编:650224
[云南]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21-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