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杨金刚
杨金刚:本院受理杨淼诉杨金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4日上午9时15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司法中心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上海]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21-11-30
杨金刚:本院受理杨淼诉杨金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4日上午9时15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司法中心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