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刊登公告联系电话

人民法院报受理原告陈伟君与被告郑志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来源:人民法院报刊登公告部  |  时间:2021-12-08 18:27  |  点击: 次  |  我要收藏
当事人: 郑志升 郑志升:原告陈伟君与被告郑志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粤0307民初31286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被告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220000元及支付利息(利息以220000为基数,自2021年9月15日起按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至实际
当事人:郑志升

郑志升:原告陈伟君与被告郑志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粤0307民初31286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被告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220000元及支付利息(利息以220000为基数,自2021年9月15日起按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2.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辦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提出副本,并于答辩期届满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本院定于2022年3月2日9时30分在第六十审判庭(龙城工作站)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广东]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21-12-08

您可能对以下内容感兴趣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