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高云蒙
本院于2021年10月27日立案受理申请人高云萍申请宣告自然人死亡一案。申请人高云萍称,其弟弟高云蒙于2000年4月离家出走,下落不明。下落不明人高云蒙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其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下落不明人高云蒙将被宣告死亡。凡知悉下落不明人高云蒙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将知悉的下落不明人高云蒙情况,向本院报告。
[山东]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21-12-29
本院于2021年10月27日立案受理申请人高云萍申请宣告自然人死亡一案。申请人高云萍称,其弟弟高云蒙于2000年4月离家出走,下落不明。下落不明人高云蒙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其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下落不明人高云蒙将被宣告死亡。凡知悉下落不明人高云蒙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将知悉的下落不明人高云蒙情况,向本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