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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受理原告秦正同与你及张宝发、孙爱民、北京巨辰文化发

来源:人民法院报刊登公告部  |  时间:2022-01-13 13:29  |  点击: 次  |  我要收藏
当事人: 罗松 罗松:本院受理原告秦正同与你及张宝发、孙爱民、北京巨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北京世纪摆渡人图书发行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京0112民初12537号案件的起诉状、开庭传票、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
当事人:罗松

罗松:本院受理原告秦正同与你及张宝发、孙爱民、北京巨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北京世纪摆渡人图书发行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京0112民初12537号案件的起诉状、开庭传票、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1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通州法院漷县法庭(通州区漷县镇漷兴一街)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北京]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22-01-13版面:G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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