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北京力德翼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陕西佳德翼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北京力德翼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陕西佳德翼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赵艳芳,赵子彬诉被告北京力德翼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李崇枫、第三人陕西佳德翼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单位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及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送达后的第3日下午14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南区)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北京]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19-05-24
刊登版面:一、四版中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