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是由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国家机关向社会公众公布的法律文书。在人民法院工作中,公告的使用非常广泛,法院公告按程序可分为非诉讼公告和诉讼公告。非诉讼公告,是指人民法院发布“司法解释”、“批复”、“规定”的公告等。诉讼公告,是指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程序中,发布起诉状副本、上诉状副本、反诉状副本、答辩状副本、传票、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决定书、通知书、证明书的公告等。非诉讼公告一般采用张贴,刊登,网络发布等几种形式。张贴一般是在法院的公告栏。刊登是当地或全国地域性比较主流,发行量比较大的报刊杂志等。网络发布是在法院或政府性质的网站的公告栏目。
诉讼公告主要采用送达,张贴,刊登和网络发布等几种形式。送达是采用法院专用信封将公告通过邮寄送达给诉讼相关人或公司。张贴和刊登是比较特殊的方式,这里一般是因为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通过在送达人居住地或公司等附近张贴和刊登公告,达到让送达人知晓的目的。这里的网络发布需要诉讼相关人根据案号进行诉讼进度的查询。法院公告按程序可分为非诉讼公告和诉讼公告。非诉讼公告一般采用张贴,刊登,网络发布等几种形式。您可去当地法院的公告栏查看张贴的公告,或订阅《人民法院报》即最高人民法院机关报,查看公告。还可进入人民法院公告网、中国法院网查找公告。诉讼公告主要采用送达,张贴,刊登和网络发布等几种形式。您可在收到法院专用投递公告的信封后拆开查看公告。如果法院无法将公告投递到您手中,一般会在居住地或公司等附近张贴和刊登公告。

当事人申请法院刊登公告的类别和价格明细:
起诉状副本、上诉状副本、开庭传票、遗失声明(法院、律所、机关事业单位证件、印章等):普通200元、加急260元、特急600元。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普通260元、加急300元、特急780元。
裁判文书(申请宣告失踪、死亡、申请公示催告的判决和裁定等):普通300元、加急390元、特急900元。
申请宣告失踪、死亡、执行文书(通知书、裁定书、评估报告等)、拍卖(落款法院)、无主财产认领公告、司法鉴定书、行政处罚通知书:普通600元、加急800元、特急1800元。
申请公示催告、破产文书(受理、宣告、终结)、清算公告(落款法院)、海事文书(落款海事法院) 、仲裁文书(落款仲裁委员会):普通1000元、加急1200元、特急1800元。
拍卖公告(落款拍卖公司)、清算公告(落款清算组或企业)、其他【行政执法公告、公证书、致歉声明(落款法院)等】、更正:每件50元。
公益诉讼:司法救助、减免诉讼费,不需要交纳公告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