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15日,本院裁定受理安徽省测绘局测绘服务站破产清算一案。现因安徽省测绘局测绘服务站管理人提出申请,称安徽省测绘局测绘服务站无任何财产可供分配,请求宣告安徽省测绘局测绘服务站破产,并裁定终结安徽省测绘局测绘服务站破产清算程序。本院认为安徽省测绘局测绘服务站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已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符合法定的宣告破产条件。同时,安徽省测绘局测绘服务站管理人提出的终结破产清算程序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裁定宣告安徽省测绘局测绘服务站破产,并终结安徽省测绘局测绘服务站破产程序。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