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王涛
王涛:本院执行程世勋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我院(2020)冀1025民初2473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并已进入执行程序。因无法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向你送达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大城县人民法院(2021)冀1025执645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权利和义务告知书、风险告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传票。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限你们自送达之日起两日内到本院履行(2020)冀1025民初2473号民事判决书所规定的义务,到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并将对你们在执行诚信联动信息管理平台上进行记录,并把你们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向你们下达限制高消费令,一经记录和下达,你们将在投资、融资、置产、经营、消费和出境等方面依法受到制约。
[河北]大城县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21-0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