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马天林
马天林: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15日内。并定于2021年9月27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三楼四法庭(上海市合肥路213号)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上海]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21-07-09
马天林: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15日内。并定于2021年9月27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三楼四法庭(上海市合肥路213号)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