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廖福根
本院于2021年5月13日立案受理廖向阳申请宣告廖福根失踪一案。申请人廖向阳称,廖福根,男,1957年9月2日出生,汉族,原住杭州市上城区莫邪塘南村10幢3单元305室,自1995年4月12日离家出走后至今未归,家人多方查找无音信,于2019年4月26日至公安部门报案失踪。现发出寻人公告,公告期间为三个月,下落不明人廖福根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其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下落不明人廖福根将被宣告失踪。凡知悉下落不明人廖福根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将知悉的下落不明人廖福根情况向本院报告。
[浙江]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21-0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