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昆明福生中药材种植有限公司、昆明益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昆明福生中药材种植有限公司、昆明益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禄劝马鹿塘国荣种植专业合作社诉被告昆明市福生中药材种植有限公司、昆明益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种植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21)云0128民初915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下午14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云南]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21-0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