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魏倩
魏倩: 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南开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诉讼 (举证) 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天津]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21-07-20
魏倩: 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南开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诉讼 (举证) 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