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王长雁
王长雁:本院受理的(2021)京0101民初13673号原告佛山志辰会务策划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远望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王长雁清算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南区第17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北京]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21-09-16
王长雁:本院受理的(2021)京0101民初13673号原告佛山志辰会务策划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远望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王长雁清算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南区第17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