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陈维英
申请人陈维萍申请宣告被申请人陈维英失踪一案,本院已经受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之规定,特发出寻找失踪人陈维英(陈维英,女,1961年8月21日出生,汉族,户籍西安市未央区武警工程学院家属院7楼1单元15号,身份证号:650121196108211746)的公告。公告期为三个月,三个月届满,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特此公告。
[陕西]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21-09-18
申请人陈维萍申请宣告被申请人陈维英失踪一案,本院已经受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之规定,特发出寻找失踪人陈维英(陈维英,女,1961年8月21日出生,汉族,户籍西安市未央区武警工程学院家属院7楼1单元15号,身份证号:650121196108211746)的公告。公告期为三个月,三个月届满,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