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姜鹊
本院于2021年5月20日立案受理申请人卢亚琴申请宣告姜鹊失踪一案,申请人卢亚琴称,姜鹊,男,1962年4月26日出生,汉族,系申请人的丈夫,户籍地西安市莲湖区西大街146号,公民身份号码:610104196204261117,原住址西安市雁塔区农林巷8号院2号楼1单元5楼3号,失踪前系陕西省图书馆员工。姜鹊于2019年5月13日走失,虽经家人多方查找并报警求助,至今仍无任何消息。下落不明人姜鹊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其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下落不明人姜鹊将被宣告失踪。凡知悉下落不明人姜鹊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将知悉的下落不明人姜鹊情况,向本院报告。特此公告。
[陕西]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21-0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