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桂瑾、朱晔、张执交
朱晔、张执交、桂瑾: 本院受理原告邓金秀与被告朱晔、张执交、桂瑾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案即(2021)京74民初274号案件的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文书上网告知书、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告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2年2月16日9:30在本院第三小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北京]北京金融法院刊登日期:2021-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