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张昕晹
张昕晹:本院受理原告李广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陕0111民初8098号案件的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审判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陕西]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21-12-09
张昕晹:本院受理原告李广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陕0111民初8098号案件的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审判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