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法院公告统一由《人民法院报》法院公告部及办理点办理。
公告文稿可用信函和传真两种方式传送,通过邮局和银行汇款方式交纳刊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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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制公告文稿应按《人民法院报》刊登法院公告常用统一格式,选择类别和填写相关内容,一律使用A4纸4号仿宋体打印,加盖法院印章,并在左下角注明:承办法院和法庭、承办法官和电话、当事人手机号(手机短信会自动告知您公告刊登信息)、来款方式(邮局或银行汇款)、汇款单号。
如需发票请注明:付款单位、收件人、邮编地址。 开发票电话/传真:(010)67550757/925
汇款单应注明承办法院、当事人(XX诉XX)和电话。
公告刊登信息可通过报纸、报纸网络版、手机上网、报纸缩印本等方式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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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北京银行光明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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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 名:人民法院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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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邮局汇款的传真稿件请拨(010)67114866,传真后拨67550871确认
通过银行汇款的传真稿件请拨(010)67176744,传真后拨67550873确认
询问传真稿件是否收到的手机短信句式:(发至13522342675)
X 日传真至(67114866或67176744)的XX诉XX(或当事人)的公告稿件是否收到?XX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