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众富国际物流(大连)有限公司
众富国际物流(大连)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大连双D高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众富国际物流(大连)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在适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方式未能送达的情况下,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起诉要点:1、要求被告将位于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双D港生命3路27-3栋-3-6-1号房屋完好腾退给原告;2、要求被告按照每日136.64元的标准(0.6元/日/㎡x227.74m2)支付自2019年4月1日起至被告将占用房屋腾退给原告之日止的占有使用费;3、要求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逾期不答辩,不影响本院审理。本案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00分在本院湾里法庭四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辽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0-02-20
刊登版面:G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