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永定区伊妮莎宠物店、深圳市宝安区启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永定区伊妮莎宠物店、深圳市宝安区启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21)川0603民初5361号原告杨春燕诉你们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两被告返还原告购买宠物猫价款5000元的三倍赔偿金15000元;2、请求判令两被告赔偿原告给宠物猫花费的治疗费1797元和丧葬费500元;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诉讼风险提醒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准时参加诉讼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开庭时间定于2021年12月21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和裁判。
[四川]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21-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