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金人敏,马瑞泓
金人敏、马瑞泓:本院受理刘磊诉金人敏、马瑞泓民间借贷一案,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现定于举证期满后2022年2月16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3122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上海]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21-11-18
金人敏、马瑞泓:本院受理刘磊诉金人敏、马瑞泓民间借贷一案,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现定于举证期满后2022年2月16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3122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