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黄辅良
黄辅良:本院受理原告海南泊耐斯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黄辅良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海南]临高县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21-12-16
黄辅良:本院受理原告海南泊耐斯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黄辅良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