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柯义俊
柯义俊、天津卓达艺都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天津振伟木业有限公司诉你们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南蔡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天津]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21-09-07
柯义俊、天津卓达艺都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天津振伟木业有限公司诉你们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南蔡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