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于美慧
于美慧:本院受理原告董慧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445)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审判。
[辽宁]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21-11-11
于美慧:本院受理原告董慧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445)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审判。